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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145人因失信被限制高消费

2018-01-15 11:32:32   来源:东江时报     阅读数:

  昨日,东时记者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惠州全市两级法院正组织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据统计,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2宗案件达成和解,全部履行的有10宗案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145人,执结标的达到130.79万元。

  据通报,黄某、潘某、苏某、谭某4人在龙门某饭店工作,后因饭店老板曾某跑路,拖欠4人工资2万多元。龙门法院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曾某银行账户只有存款5349.59元尚不足于维护申请人全额权益,若冒然扣划该账户可能会引起经营者曾某的注意,恐其不再通过其银行账户存取交易。于是,法官决定将曾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冻结,暂时不扣划,以免打草惊蛇。

  龙门法院执行法官在发起第三次财产查询中,查到曾某邮政账户有金额2万多元刚好足额扣划。法官随即通过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向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发起了委托执行,通过网上委托,信息即时送达。很快,在该院的协助下成功足额扣划了申请标的款,4工人成功领到迟来的工资款。

  据了解,目前,惠州全市两级法院正组织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 (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八类案件进行重点执行。

  (东江时报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卢思莹 周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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