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惠阳1年涌现400诚信守法模范家庭

2015-11-27 15:37:30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家庭、学校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只有家庭、学校平安才能创建出更全面的“大平安”。

近年来,惠阳区为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机制,提高基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紧紧围绕平安创建十大工程、54个项目以及“平安细胞3+X”创建行动,以开展“诚信守法模范家庭”创建活动、“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作为有效载体,努力打造“平安家庭”、“平安学校”,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日前走进惠阳区 “诚信守法模范家庭”创建活动的试点之地——— 平潭镇,感受诚信守法建设带给那里的新变化,一窥惠阳区“平安细胞”创建的进程。

村民小组长记录村民日常诚信守法情况

阳光村位于平潭镇中北部,有1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280人,是省部共建新农村示范村、市首批村企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2012年,阳光村成为平潭镇诚信守法创建活动的试点村。

开展一项工作,机制必不可少。平潭镇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四民主工作法”和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制定了“诚信守法”模范家庭评选标准,将创建活动评选标准上墙。此外,诚信守法模范对象凭荣誉证书在全镇范围内可在子女教育培训、贷款担保、就医时享有“绿色通道”。

从那时起,14个村民小组的小组长又多了一项工作任务——— 建立档案。他们以户(家庭)为单位记录村民日常遵守规范情况,围绕考核细则整理规范好创建台账,确保“诚信守法模范户”创建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全镇上下形成争当诚信守法模范态势

2013年,由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各村小组组长对没有不良记录且表现突出的诚信守法户进行初次评选,并提交镇相关部门审核后公示,评选出了一批诚信守法模范家庭。平潭镇组织召开了首批表彰大会,总结了阳光村的创建经验。之后,诚信守法创建活动在全镇铺开。

“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开展诚信守法模范家庭创建活动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一种有益尝试,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平潭镇委书记曹伟力说起“诚信守法”创建工作的成效时就滔滔不绝。他说,以前农村很多经济合同不够规范、部分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存在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谐。通过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村务的水平提高了,主动请法制副主任帮助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合同,如遇法律问题也会向法制副主任咨询。

如同阳光村一样,在推开的短时间内,全镇上下就形成了争当诚信守法模范的态势,“重诚信、讲诚信、守诚信”和“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仅仅1年,就涌现出400多户“诚信守法模范家庭”。这些家庭的共同特点是:无毒,无赌,无家庭暴力,无邻里纠纷,无违法及犯罪行为,无越级上访,完全符合“平安家庭”的标准。

新圩村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与此同时,该镇大力开展诚信守法模范企业创建活动,在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开展依法治企试点,推动企业管理、职工维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以前村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动不动就用拳头解决问题。通过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村民的法治意识提升了,形成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能够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同为试点村的新圩村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村民遇到夫妻打架、土地争议等矛盾纠纷,都会自觉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避免了矛盾纠纷进一步恶化。新圩村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集体上访事件,荣获“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广东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示范村”、“惠州市文明村”等荣誉称号,现正冲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如今,诚信、守法在平潭镇被赋予了全新的涵义:法扶德、德扶法,相辅相成。

本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肖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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